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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綜合討論] 爭奪龍珠PvP活動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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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#
發表於 2-8-2011 19:48:13 | 只看該作者 |只看大圖 回帖獎勵 |倒序瀏覽 |閱讀模式
本帖最後由 小雨~ 於 2-8-2011 19:52 編輯

 

龍珠爭奪
  為了爭奪七夥龍珠,通過玩家間的PVP,只有最後的獲勝者召喚龍神獲得獎勵的方法。


參加方法
1) 開啟龍珠爭奪的頻道(Lv45以上的角色,該龍珠爭奪系列中沒有獲得過獎勵的玩家)。


2) 點擊「龍珠」爭奪圖示參加。

3) 參加完畢後,角色下方將出現藍色光效,他人(敵人)的角色下方將出現紅色光效。玩家可與不在隊伍內的其他玩家在野外進行PK。



4) 參加龍珠爭奪後,打開世界地圖[M]時,可以查看龍珠的位置,但注意只能查看自己處在的區域內的龍珠,如果想查看其他區域的龍珠位置時,需進入該區域方能查看。



爭奪龍珠
  頻道內只存在一套龍珠。龍珠爭奪開始後,龍珠會隨機散落在主地圖的七個場所中,但玩家無法搭乘公車。值得注意的是,雖然龍珠可以交易,但只限於[團隊隊員]。


丟失龍珠
1) 角色死亡時將掉落所持龍珠。
2) 使用瞬間移動、傳送、回城等手段前往其他區域時,將所持龍珠掉落在原位置。
3) 移動至無法戰鬥的區域,如村莊或水中時,將掉落所持龍珠。
4) 更換頻道、結束遊戲、轉換角色時,將原地掉落龍珠。



「龍珠爭奪」獎勵
龍神獎勵:限制LV55的武器、防具、首飾。
其他獎勵:殺害其他角色時,將獲得限制的武道師積分。


  當一個角色獲得龍神經歷後,龍珠將重新分散在地圖各處。已獲得獎勵的玩家,將無法參加該系列的爭奪(地圖中不顯示龍珠位置,龍珠顯示為石頭)。龍珠散落在地圖後,一定時間內對所有玩家顯示為石頭,並無法拾取。龍珠被拾取後,如在原地超過1個小時,將從新散落至其他地區。





  好似幾好玩咁,台版開左未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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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#
發表於 3-8-2011 19:25:10 | 只看該作者
要45先參加得~有排升啦-.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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